一.项目描述 1.转让标的为标的物定期回收资格,合同期限: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; 2.转让所涉及标的物可看样检测,看样检测需提前预约; 3.此项目包含:废钛、废铣刀、废钨钢边角料、废电机等,标的物数量为交易时间段的预估量,其数量仅供参考,不得作为双方合同要约;的终交易量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; 4.我司在郑州保税区内,投标方运输车辆需要办理电子车牌及向海关申请车辆备案; 5.投标方需遵守我司各项管理规定,负责作业区及设施7S; 6.清运过程中因投標方原因产生的进出区关务异常罚款,由投標方全额承担; 7.投標方应保证所有源自我司之标的物全部合法合规处置,若有违规处置,我司有权对投標方从严处罚; 8.投標方如委托下游厂商处理我司物品的,若因投標方下游厂商违规处置造成我司损失的,投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; 9.投標方在履行合约期限内若出现违约情形满三次或以上,我司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约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; 10.所有标的物清运车辆不得私自改装(如增加水箱等)或私自增加车辆配重,若有违反,抓一罚十,情节严重者我司有权解除合约; 11.投標方在得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某种物品,如有违反我司有权进行处罚或解约; 12.投标方需自行安排外部储存/分拣场地,因场地问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,若因投标方原因无法满足我司要求的清运量则视为违约,我司将按照相关条款处罚; 13.中标成功后我司对投标方下达《签约通知书》,并要求投标方制定《清运计划》,签约完成七日内依据标的描述中的各项要求安排人力设备入驻我司,展开废料清运工作。 三.投标方需具以下资质: 1.营业执照(生产制造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料回收业务或具有回炉制造能力); 2.环评批复(企业所在地环保验收报告); 3.再生资源回收者备案书; 4.金属收购行业备案书; 5.其它:收购商处置场所所在地消防部门验收数据,其它临时性数据需求。 四.注意事项 1.该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(前提条件:所有标的物需均为的高价,且超出我司预期),本次转让报价币别为RMB,价格为未税价; 2.开增值税发票,增值税税款由投标方承担; 3.意向投标方以密件形式将报价信息邮递至我司,由我司相关部门共同拆封确认; 4.招标价格未达到我司预期则流标,的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。 五.其他事项 1.看樣時間:即日起至6月10日; 2.截止报名时间:2020年6月9日;